第7章 静地坐

  爱一个人就是看过的电影愿意陪他再看一遍;爱一个人就是他说饿了迷糊中爬起来给他做饭;爱一个人就是可以为了那个人忽略掉自己所有的感受,只想安安静静陪在他身边。

  我是在一次豆瓣聚会上认识浅浅的,三十多岁的她在人群中并不算夺目,个子不高,微胖,一头长发,戴着大大的圆眼镜,略显俏皮,是那种连女生也不太会注意到的对象。她的眼镜太大,遮住了半张脸,由于脸又大又圆,眼镜也又大又圆,她整个人看起来有点傻萌傻萌的,很像漫画老夫子里戴着眼镜的大番薯。我知道第一次见姑娘这样形容很不好,但我真的第一眼就想到了傻傻的大番薯。

  这个大眼镜让我想起我的童年,我因为儿时眼睛受过伤,一度很害怕光,光线太强会让我很不舒服,甚至流眼泪,于是从小我便开始戴眼镜。那时太小,在母亲看来功能比时尚重要,经常给我配能遮挡我半张脸的方眼镜,连退休老干部都不屑戴那样的眼镜。那种大方眼镜的杀伤力比当时流行的健美裤更甚,无论你多么天真可爱,一戴上这个眼镜立马看起来就像个傻帽。

  尤其是夏天,整个室外都戴着大眼镜,回到教室摘下眼镜我的脸就出现两个国度,被遮挡的上半张脸白嫩干净,鼻子以下却黝黑地冒着热气。班上有个很讨厌的男生开始叫我黑白双煞,慢慢地这个绰号挥之不去地跟随着我整个童年。我那时很羡慕不戴眼镜的同学,打扫卫生、做早操、上体育课都不用担心眼镜掉下来,也不用一边跑步一边用一只手往上蹭滑下来的眼镜。

  后来我发现,只要戴眼镜的人都有一个习惯动作,会时不时用手指往上蹭眼镜,即便眼镜并没有掉下来。我之前为了这个动作对着镜子练习了很久,如果注定要一辈子戴眼镜,我也要把这个蹭眼镜的动作做得尽量优美。我的大眼镜一直陪我度过小学、初中,也因为戴眼镜成了很多家长眼中的好孩子,因为只有刻苦学习的好学生才会把眼睛用坏。像我哥那种上课睡觉看武侠,下课打球,放学捞鱼打鸟的熊孩子是不会戴眼镜的。

  如今,我也戴眼镜,除了实用还需要考虑颜色款式是否和我的脸型肤色相配,戴眼镜也可以有一种时尚范。

  第一次见到浅浅,她就是戴着一副我儿时戴过的那种大眼镜,遮挡了大半张脸,所以我一整晚都没看清她的脸。

  那天我刚到大理一周左右,带着我破旧的电脑和心事,住在古城边的一个客栈里。每天除了逛街便是无所事事泡在豆瓣上,热衷参加各种有名无名的聚会。

  我记得后来遇到的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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